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:
为推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,掌握全国村庄建设情况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制度,并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。现将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建办村函〔2023〕112号)《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制度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《通知》要求抓好落实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请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培训学习。在电脑端登录村镇建设管理平台(网址:http://czjs.mohurd.gov.cn),点击全国村庄建设信息系统,下载全国村庄建设调查相关学习资料和培训视频。
2.各市州住建部门应于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本地区数据的调查工作,以备后续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审核及修改。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定期跟踪通报本地各县(市、区)的调查工作情况,加快调查进度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推进调查工作,及时将培训材料发放给调查人员,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,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对指标理解有偏差、调查不细致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。
联系电话:赵鹏凯 0731—88950316
附件:1.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》
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3年5月23日